2、通过学校学位课程的题库考试;
3、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法学学科综合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
4、在攻读在职研究生期间,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员,可申请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并参加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报审、验收,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五、学习费用
实行阶段收费。课程学习及考试阶段的费用为12000元/人,入学时一次交清;硕士论文指导和答辩以及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阶段的费用为8000元/人,学员应在申请撰写硕士论文时一次交清。
学员的教材费用、申请学位的有关考试费用,以及参加面授学习所发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学员入学满一个月后中途退学者不予退款。
六、报名资格及报名办法
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均可报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不得申请硕士学位。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半身免冠2寸彩色照片6张,报名费100元。
七、报名日期:2006年6月1日开始,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周六、周日除外,暑假值班)
八、报名地点: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主教学楼11层)
九、联系电话:(010)62288672 (兼传真) 62288671
联系人:高老师、赵老师
电子信箱:law@cufe.edu.cn
网址:http://law.cufe.edu.cn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200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