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关于对南阳理工学院等高校进行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评估工作
【颁布单位】教育部高教司
【颁布日期】20060320
【发 文 号】教高司函[2006]48号
河南、山东、陕西省教育厅、卫生厅: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05年度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结果的通知》(教高[2006]1号)及《关于开展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225号)的要求,经商卫生部科教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我司定于2006年4月9日开始,对南阳理工学院、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淄博科技职业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学校开展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现将有关评估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评估时间自2006年4月9日起,评估专家组每组4人,每校实际评估考察时间2天(详见附件)。
2.评估专家交通、食宿费用及评审劳务费由被评学校支付,被评学校不得赠送礼物。
3.请教育厅通知被评学校,按教高司函[2003]225号文件要求准备评估资料。
4.请专家组成员所在学校对专家参加评估工作给予支持。
高教司农林医药教育处联系人:葛常祝,联系电话:010-66097853。
附件:2006年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日程
抄送:有关高等学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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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
时间 |
被评学校 |
评估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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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
至11日 |
南阳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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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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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至14日 |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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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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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至14日 |
淄博科技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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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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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至11日 |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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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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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至14日 |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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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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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至11日 |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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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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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至14日 |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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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