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西安海棠学院是经陕西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文凭资格的计划内统招院校, 2004 年被评为中国十大专业特色院校;2005 年被评为全国就业力示范院校;2006 年被劳动保障部评为全国民办院校学生就业素质促进计划试点单位。几年来已形成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等办学形式,含大学联办本科、专科、中专三个学历层次。
学院位于西安市白鹿塬大学城。学院网络中心、语音室、图书馆、专业实验室、中草药标本实验室、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等先进的教学设施以及标准化的生活服务设施一应俱全。学院的办学理念立足国际、国内市场前沿,专业设置科学合理,毕业生 100%安置高薪就业,成为全国高校中一个特色教育的亮点。
海棠学院特色办学打造核心竞争力:第一,教学创新。即“顺瓜摸藤,激发潜能”;第二,独具特色的就业安置体系。我院在新生入学开始,就与新生签订就业合同,合同明确规定了学生带薪实习内容、就业方向、薪金待遇问题,并经公证处公证;第三,大学与企业并行,科技与财富共赢,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海棠国际集团公司下设研究所、学院、工厂、销售公司、美容机构、海外分公司。科教有设备,产品有销路,技术有人才,实习有场地,学生有就业,并且,海棠学院“反向进出口”已成为国际热点。
海棠三最占领办学至高点:我院在全国统编教材最多,共有 21 本,英国、美国、马来西亚都在采用我院编写的中英文教材;拥有专利最多,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 11 项专利;是起草行业标准最多的一个学院,学院及企业先后制订了美容行业的陕西地方标准、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
一、专升本
凡在我校就读的计划内统招生均可参加陕西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升入我省计划内本科高校学习。
二、录取原则
1 、专科(高职)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保证录取,并满足其专业要求。
2 、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不能、不宜报考医学类专业的条件外,鉴于医学类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凡报考我院护理学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应低于 170 厘米,女生身高不应低于 158 厘米;报考其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应低于 155 厘米,女生身高不应低于 148 厘米。
三、奖学金
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并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交清学费后一次性奖励 1000 元;另外,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帮助贫困生勤工俭学。
 |
| 2005年4月23日,来自美国、加拿大、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俄罗斯、英国及国内400多名学者和国家政协、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陕西省政府、西安市政府、陕西省教育厅等国家和省市级领导以及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陕西电视台、西安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华商报》、《西安晚报》等国家、省市级媒体齐聚海棠学院。参加由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美容专业委员会主办,西安海棠学院承办的世界中医美容大会。 |
 |
| 2006年4月15日,由劳动保障部中国就业促进会指导,民办院校学生就业素质促进计划办公室和北京华夏龙脉教育发展中心联合主办的“全国民办院校学生就业素质促进计划启动暨民办院校内涵发展与促进就业峰会”在海棠学院隆重召开 。教育部国家副总督学郭福昌在讲话中指出:此次会议的召开,对我国整个职业教育有着划时代的影响。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陕西电视台、西安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华商报》、《西安晚报》等国家、省市级媒体对大会进行了跟踪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