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著名大学之一,其前身为1901年创建的山东大学堂,是除京师大学堂之外的我国第二所国立大学。现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之一,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学校,是我国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在新的历史时期,山东大学确立了建设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的目标。为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我们诚邀海内外杰出人才加盟山东大学。我校获准设立“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岗位,并与社会各界合作设立“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岗位,面向海内外诚招杰出人才。
一、 招聘学科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系统科学、工程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轻工技术与工程(发酵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药学、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
二、 招聘条件
(1)学术造诣深厚,学风严谨,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成就;
(2)所从事的科学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具备带领本学科达到并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3)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教学工作;
(4)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国外应聘者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5)自然科学类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学科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
(6)能够全面履行特聘教授的岗位职责,特聘教授每年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讲座教授每年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7)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及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三、 待遇
(1)特聘教授在聘任期内除享受国家提供的特聘教授岗位奖金每年10万元人民币、享受学校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外,同时是我校校聘关键岗位当然受聘人,享受每年5万元的校聘关键岗位津贴。讲座教授每月工资1.5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月支付;
(2)根据学科的不同,经过学校学术委员会论证后,聘期内为特聘教授提供50~200万元人民币的科学研究启动经费,并积极协助特聘教授申报国家和省部级课题;
(3)提供科研所需的实验室、办公室、仪器设备。保证特聘教授招收博士生和博士后的名额;
(4)聘期内,学校提供三居室住房一套,安家费5万元,并安排配偶工作和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四、应聘所需材料和应聘程序
(1)材料目录
(2)书面申请函和3位同行专家推荐函;
(3)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材料(包括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工作简历)和配偶、子女的简要情况材料;
(4)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申请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申请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专著目录等(可以为复印件)
(7)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8)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