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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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专业方向 |
招生数 |
外语语种 |
学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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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文史 |
四年 |
演唱 |
16 |
英语 |
1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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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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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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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乐器演奏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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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文理 |
四年 |
环境设计 |
40 |
英语 |
1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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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设计 |
40 |
三、招生范围和录取原则
1、音乐表演专业
招生范围:音乐表演专业面向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省招生;考生必须在我校设置的考点报名考试且成绩合格方能报考我校。
录取原则: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按复试合成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演唱方向专业合成成绩=复试主课成绩;钢琴、西洋管弦乐器、中国乐器演奏方向专业合成成绩=复试主课成绩×80%+视奏成绩×20%。
音乐表演专业各专业方向总名额和各专业方向下的小品种名额根据报考生源及学校需求情况可做适当调整。
美声、民声、钢琴、小提琴方向专业考试第一名的考生,入学后减免第一年学费。
2、艺术设计专业
招生范围:艺术设计专业面向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西、山东、内蒙古、河南、河北省招生;吉林、内蒙古、山东考生需在我校设置的考点报名考试且成绩合格方能报考我校,录取时使用我校提供的专业考试成绩。辽宁、黑龙江、江苏、山西、河南、河北考生只须参加所在省艺术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即可报考我校,录取时使用各省提供的专业考试成绩。
录取原则: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合成成绩(合成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满分成绩) ×200+高考文化成绩)分省排序,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专业合成成绩前两名入学后将获东北大学高分奖学金。
三、注意事项
1、高考数学成绩全部计入其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不要求英语小分。
2、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3、相关信息请查询东北大学招生网(www.neuzs.com),也可电话咨询东北大学招生办024-83687392或东北大学艺术学院024-83687133。
吉林省考生注意:吉林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指南》下册第259页左侧公布的东北大学艺术设计(环境设计)和艺术设计(装潢设计)专业中“兼招其他院校合格考生”为错误消息。以上两个专业在吉林只招生参加我校专业加试并获得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考生。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