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吉林市出台了《吉林市棚户区回迁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棚户区改造回迁工程竣工验收将采取分户验收的方式,让回迁居民住上放心房,在维护棚户区居民合法权益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规定,棚户区回迁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先组织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分户验收。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与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应以单位工程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划分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分户验收的内容涉及进场材料的质量、工程主体结构的外观及尺寸偏差、门窗安装质量、墙地面和顶棚的质量、防水工程质量、采暖系统安装质量、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器工程安装质量等8类41个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确定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验收项目、内容、数量,落实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工具。
重点棚户区改造回迁工程竣工时,由吉林市棚户区改造实施工作组办公室抽取一定户数,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分户验收工作进行复核。棚户区回迁居民入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回迁房业主交付《重点棚户区回迁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副本。
该办法还规定,建设、施工和监理各方,都要对回迁楼的质量“终身负责”。与其他工程相比,还增加了对材料的检测项目,以防止施工方在工程建设中偷工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