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本学科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3--4年
三、报考条件:
1.熟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类别的年龄不限。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前能够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优秀在读的硕士研究生(符合提前攻博条件)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4.要有两名本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报考定向或委培的考生需所在单位同意。
四、招生计划:2006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50名左右。
五、报名考试时间:
秋季:报名时间9月1日至10月20日,考试时间11月4日至5日;
春季:报名时间3月1日至3月30日,考试时间4月7日至8日。
六、报名考试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以函报,函报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
七、报考类别:1.计划内:统分博士生、定向培养博士生;
2.计划外:委托培养博士生、自筹经费博士生。
八、报名手续:
1.考生须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研招办报名(函报应注明选考外语语种及选考业务课科目,证书原件考试时交验),交纳报名费150元。报名时发给考生有关表格,考生填写后,需通过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并于报名后一周内将下列材料寄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报考博士生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2份;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5)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交验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证明材料;
(6)体格检查表(区、县级以上医院检查有效);
(7)政治审查表。同等学力者须符合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2.准备正面免冠照片二张,分别贴在(1)(6)材料上。
3.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4.单位意见栏必须由考生现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凡以假材料报考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通报考生单位。
九、考试内容及步骤:
1.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课(3小时,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及提前攻博人员可申请免试)、基础外语及二门专业课(各3小时)。外语听力和专业外语(2小时)在复试中进行考察。
2.考试采取初试(笔试)和复试(笔试与口试)两步进行;初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初试合格后由专业复试小组组织进行复试。
十、录取:根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统分和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关系需转入我校;定向和委托培养博士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关系均不转,但录取时学校要与考生以及考生所在单位签定合同。
十一、毕业分配:统分和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进行双向选择重新分配;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一律回原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单位,由原单位安排工作。
电话:(010)62331208
传真:(010)62346931
邮 编:10008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规定
一、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如下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