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接收市外应届毕业生的规定是什么?
(1)国家教育部直属院校、其他部委所属院校和原属国家部委现已进行学校管理体制调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的院校,以及广东省直属院校的本科以上财经类、理工科以及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所急需的其他专业的毕业生;
(2)在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情况下,各单位要优先接收安排深圳大专院校和深圳生源的市外院校毕业生。
2、深圳市对各单位接收毕业生的要求是什么?
各单位的岗位空缺在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情况下,应优先接收安排深圳生源的市外院校毕业生和市内院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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