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附件的目录要求提交资格预审资料,并携带原件核查。
2.投标申请人的报名时间应以电子系统中领取排队号码的时间为准,如果在报名之前已经在电子系统中领取了排队号码且在报名截止时间未离开报名窗口的投标申请人,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可以接受其报名。
3.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可以补充或撤回已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
4.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资格预审资料目录和原件核对目录核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原件,招标经办人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应签名确认投标报名资料的核对情况,并当场将报名资料密封。
负责人:路扬 电话:010-6222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