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内容:
本工程前期报建工作已经完成,已具备施工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并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工程名称:新秀大厦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16084平方米,其中地上13层、地下2层,地下室最大深度为12.5米。
招标内容:承包本招标工程的土建、建筑装修、安装及室外工程。其中土建、建筑装修工程包括: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天面工程、天花工程、砌体工程、建筑装修工程、饰面工程、楼地面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等等,安装工程包括:消防工程、室内给水工程(从建筑物外墙边线1.5米起计)、室内排水工程(排至建筑物室外第一个沙井口止)、防雷接地系统、配电照明系统(配电箱从各建筑物总配电箱开始起计)、空调通风系统、弱电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电梯工程、发电机组,室外工程包括:室外给水工程(从建筑物外墙边线1.5米到永久给水接驳点)、室外排水工程(从建筑物室外第一个沙井口到市政排水第一个沙井口)等等,以及其他附属工程和专业工程的总包服务管理。
资金来源:自筹
报名时间:2006年4月日——2006年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投标报名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4.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资质,或相应级别的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需在广州市建委备案,并且执行穗建筑(2003)11号文的规定。
5.2003~2006年3月内,有在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项目(指达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等级方可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
6.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7.必须是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
8.项目经理、主办施工员、质安员、资料员都是本公司的员工,并同时提交《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
9.近一年无发生安全事故;
10.必须具有ISO9000系列认证;
11.财务状况(2005年度)不得资不抵债;
12.以下原因资格预审将不获得通过:
a)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者;
b)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并在处罚期内;
c)申请人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d)申请人在过往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违约行为;
e)申请文件填写的内容、所报数据和材料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
f)申请文件逾期递交的。
报名时提交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投标申请公函。
3.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请携带原件核查)。
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本工程资格预审按穗建法[2005]161号文执行采用资格预审,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后择优产生投标候选人;①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名、不超过12名时,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②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超过20名且大于12名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择优排序确定12名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③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所有申请人通过择优排序,从前20名中随机抽取12名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依法从新组织招标。
正式投标单位将在指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第八和第九款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将被拒绝。
根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编制投标限价,投标限价于开标24小时前书面通知投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