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大连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1996年~2000年实施“九五”“211工程”建设,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共建大连理工大学;2001年~2003年,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重点共建大连理工大学,实施“985工程”一期建设;2003年~2005年实施“十五”“211工程”建设;2003年12月被中央确定为中管干部学校;2004年实施“985工程”二期建设。目前,学校正以“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为龙头,抓住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历史性机遇,坚持以贡献求支持,以创新促发展,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努力把大连理工大学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为支持“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结合我校十六个创新平台(产业生态与环境工程、信息与知识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先进能源开发利用及现代电能系统、先进装备设计与制造、光电信息技术与半导体照明、工业装备结构分析国家重点实验室、武器装备关键零部件先进制造技术、海洋和水利资源利用及灾害防治工程、生命信息与健康维护工程、科技伦理与科技管理、等离子体及载能束材料改性与材料特种制备国家重点实验室、精密.特种加工和微系统技术及装备、经济系统分析与预测、绿色能源资源与精细化工高技术、船舶科学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建设,依托四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海岸和近海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三束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精细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业装备结构分析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二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精密与特种加工实验室、工业生态与环境工程),现竭诚向海内外招聘“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欢迎海内外学者前来应聘;同时诚聘海内外各类优秀人才。
招聘条件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对于特聘教授,原则上自然科学类人选不得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得超过50周岁;对于讲座教授,除个别学术成就特别突出的学者外,自然科学一般不得超过55岁,人文社会科学一般不得超过60岁。
2、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4、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5、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7、特聘教授保证聘期内每年在我校工作9个月以上。讲座教授保证每年能在我校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得低于2个月。
待遇
1、享受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津贴,同时享受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2、为特聘教授提供安家费和住房补贴55万元;讲座教授在校期间安排公寓住房;
3、为特聘教授解决爱人工作,子女入托、入学问题;
4、配备科研助手,给予助手必要的津贴;
5、学校将积极协助受聘人员申请各类科学研究基金,并按照教育部人才计划的要求,根据学科建设和发展要求,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配套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提供良好的科研工作环境。
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请于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大连理工大学人事处师资科。
2、教育部根据新修订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和《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制作了申报软件(申报软件有少量修订,候选人可根据学科领域特点在申报软件中自行选择同行专家评审学科分组,请候选人通过“长江学者”网站http://www.cksp.edu.cn/ 下载,并用更新后软件进行填写),请申报人使用申报软件个人版,填报个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