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请问贵校有自主招生吗?具体内容(程序)是什么?
答: 我校的自主招生政策:
(一)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设置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分为:5、4、3、2、1。若考生的成绩未达到其所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的录取分数,其总分减去5分参与第二专业志愿排序;若第二志愿仍不能录取,则再减去4分参与第三志愿排序,如此依次类推。
(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经其本人申请,我校审核认定,执行下列自主招生政策。
1、本条所列考生,如其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资格线,经各省招办批准,按相应批次学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1)近三年来获得各类发明专利者或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论文者或公开出版专著者(含文学类);
(2)在教育部认可的全国性单科竞赛获三等(含)以上奖励者或省级赛区中获二等(含)以上奖励者;